常寧市新嘉坡小區開發商何某私下串通周邊無業游民以及工程款抵賬的極少數業主簽名成立物業委員會,擅自違法違規收取高于市場的物業管理費,對于小區認為不聽話的部分業主采用恐嚇、停水、電梯刷卡的方式逼迫業主按他們指定的高于市場的價格繳納。作為業主,我在琢磨,小區物業委員會的成立國家不是有嚴格的申辦程序嗎?個人行為的物業管理能擅自停水停電、電梯刷卡嗎?請培元街道兩江社區、公安等相關部門要出來管管了,給老百姓一個和諧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