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鼓區查處2起非法經營儲存煙花爆竹案件
衡陽新聞網訊 記者祝敏 通訊員張卓越報道 近期,衡陽市石鼓區應急管理局與公安機關積極溝通協調,通過安全生產行刑銜接機制移送轄區兩起非法經營儲存煙花爆竹案件,形成了強力震懾效應。
2023年1月13日,根據線索舉報,區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會同區公安分局、角山鎮對位于角山鎮角山坪某空閑門面進行核查,發現該門面內儲存煙花爆竹共計337件,現場負責人梁某某為該批煙花爆竹的貨主。經核實,梁某某未取得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執法人員依法該非法儲存點進行了查封,并將煙花爆竹轉運至專門倉庫存放。被告人梁某某明知自己未取得煙花爆竹經營許可,擅自將煙花爆竹在居民區儲存經營,具有發生重大事故險情的現實危險,其行為已構成危險作業罪。區應急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之一第(三)項【危險作業罪】移送衡陽市公安局石鼓分局。
“該案件作為我區安全生產領域首例‘行刑銜接’案件,有力推動了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工作,形成了強力震懾效應。”該區應急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春節期間煙花爆竹銷售旺盛,居民區、鬧市區更是‘打非治違’的重點監管區域,違規經營儲存煙花爆竹將帶來嚴重的安全隱患。”
1月19日,區應急管理局聯合區公安分局、瀟湘街道對轄區居民區“打非治違”開展聯合執法,查處某副食店店主謝某某非法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該儲存點位于居住區和燃氣管道下方,一旦發生危險,后果極其嚴重!
2023年2月27日,區公安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之一涉嫌【危險作業罪】分別對梁某某、謝某某立案偵查。
下步,石鼓區應急管理局將進一步加強與公安等部門聯動協作,不斷完善“行刑銜接”長效機制,形成打擊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做到“打擊一個,震懾一片”,進一步提升安全生產領域執法和社會治理水平,堅決打贏安全生產翻身仗。